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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記者黃惠聆╱台北報導】

近年來海外不動產交易火熱,但也時常傳出糾紛,民眾要如何自保?萬一遇到糾紛時又該怎麼辦?房仲業者表示,若針對國內有辦事處或公司登記者,可以依國內相關法令及管道尋求保護;若是在國內沒有辦事處且經過合法登記,萬一遇糾紛,民眾恐怕較沒有保障。

內政部3月最新公布,統計至2月的結果,經營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者為423家,104年同期為347家,年成長21.9%,顯示海外不動產已是各家業者都想搶食的大餅。

不過海外置產糾紛層出不窮,倘若消費者投資發生糾紛,該如何自保呢?對此,海外仲介業者表示,只要於法有據,所有的消費爭議都可以先向業者提出改善要求,若要求改善未果,消費者就可基於相關法令對業者申訴。

王文宗說,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居間仲介或代銷相關業務時,如違反相關規定時,政府可依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、「消費者保護法」或「公平交易法」對業者實施裁罰,因此,只要透過合法的仲介者,消費者在置產海外時對於業者的相關管理及適法性,會讓消費者比較放心。

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,以目前法令規範來看,若消費者簽約對象在國內沒有公司登記,萬一發生糾紛,處理可能須透過個人或租屋代管業者協調,不然就得跨國訴訟來保護自己的權益,處理過程較為繁複且無保障。

針對國內有辦事處或公司登記的業者,如發生糾紛,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向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,也可向消費者保護官申請調解,但目前對海外不動產管理仍處於灰色地帶,建議想海外購屋人在購買前,還是作好功課,搞清楚狀況以及相關合約,才是對自己最有保障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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